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部分企业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河南达瑞康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等7家农机生产企业,在湖北省2021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过程中,存在投档产品不符合所投档次基本配置与参数要求的违规行为。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及核验等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9〕7号)等相关规定,经调查核实、约谈告知和集体研究,决定取消7家企业9个产品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见附件)。
各相关农机企业要引以为戒,自觉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行为,遵守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杜绝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因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被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生产企业及其授权经销商自行承担。
附件: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