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2年福建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制定建议的函
闽农机推函〔2022〕2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规定,我站正在研究制定2022年福建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计划。为了做好福建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制定工作,不断提高专项鉴定大纲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保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征集2022年福建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制定建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结合我省农机化发展和市场实际需要,按照促进农机装备和农机化转型升级、无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或现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不能涵盖其新增功能和结构特点的创新产品的要求,请有关单位提出需编制的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制定建议,填写《2022年福建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制定建议》(见附件)。
二、请有关单位于3月18日前将《2022年福建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制定建议》电子稿发至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总站。
三、联系方式
单位: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总站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83号省农业农村厅大院2号楼
邮编:350003联系人:张守宇、唐义平
电话:0591-87553270邮箱:fjnjjdtg@163.com
附件:《2022年福建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制定建议》
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总站
2022年3月3日
附件:
2022年福建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制定建议(样式)
一、专项鉴定大纲(产品)名称
二、产品生产企业简介及产品研发情况
三、产品主要功能和结构特点(图文介绍)
四、产品主要性能指标或技术参数
五、产品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如有)
六、推广应用预期效果及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七、联系人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
建议单位名称(盖章)
2022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