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补贴额一览表的通知
新农机[2022]4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做好<农业机械分类>标准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的函》(农机管[2021】27号)和农业农村部农机化总站《关于修订<2021—2023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通知》(农机化总站[2022]4号)要求,我区对补贴机具类别和品目进行了梳理修订,并在此基础上对《2021—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进行了修订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贴机具范围类别调整情况
新修订的《农业机械分类》NY/T 1640—2021与NY/T 1640—2015相比,2021版标准按产业和领域进行了类别调整,结构调整较大,按照新旧版标准和《2021—2023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22修订)》对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进行梳理后,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由15大类、42个小类、155个品目调整为24个大类、50个小类、124个品目。
二、补贴机具范围细分增加的品目
(一)原联合整地机品目细分出深松整地联合作业机品目,列入耕整地机械大类耕整地联合作业机械(可含施肥功能)小类,编号为1.3.2。
(二)原种子播前处理设备品目取消,细分出种子催芽机和苗床用土粉碎机品目,均列入种植施肥机械大类种子播前处理和育苗机械设备小类,种子催芽机编号为2.1.1,苗床用土粉碎机编号为2.1.2。
(三)原秧苗移栽机品目中细分出抛秧机品目,列入种植施肥机械大类栽植机械小类,编号为2.4.2。
(四)原施肥机品目中细分出侧深施肥装置品目,列入种植施肥机械大类施肥机械小类,编号为2.5.3。
(五)原打(压)捆机品目中细分出打捆包膜机品目,列入饲料(草)收获加工运输设备大类饲料(草)收获机械小类,编号为9.1.6。
(六)原贮奶(冷藏)罐品目细分出生鲜乳速冷设备、散装乳冷藏罐、储奶罐三个品目,其中生鲜乳速冷设备、散装乳冷藏罐品目列入畜禽产品采集储运设备大类畜禽产品采集设备小类,生鲜乳速冷设备编号为11.1.3,散装乳冷藏罐编号为11.1.4;储奶罐品目列入畜禽产品采集储运设备大类畜禽产品储运设备小类,编号为11.2.1。
三、补贴机具范围合并后更改名称的品目
(一)原铧式犁、圆盘犁品目合并为犁品目,列入耕整地机械大类耕地机械小类,编号为1.1.1。
(二)原驱动耙、圆盘耙品目合并为耙品目,列入耕整地机械大类整地机械小类,编号为1.2.1。
(三)原追肥机、培土机品目合并到中耕机品目,列入田间管理机械大类中耕机械小类,编号为3.1.1。
(四)原动力喷雾机、喷杆喷雾机、风送喷雾机品目合并为喷雾机品目,列入田间管理机械大类植保机械小类,编号为3.2.1。
(五)原茶树修剪机、果树修剪机品目合并为修剪机品目,列入田间管理机械大类修剪防护管理机械小类,编号为3.3.1。
(六)原高秆作物割晒机品目合并到割晒机品目,列入收获机械大类粮食作物收获机械小类,编号为5.1.1。
(七)原稻麦脱粒机、玉米脱粒机品目合并为脱粒机品目,列入收获机械大类粮食作物收获机械小类,编号为5.1.3。
(八)原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半喂入联合收割机品目合并为谷物联合收割机品目,列入收获机械大类粮食作物收获机械小类,编号为5.1.4。
(九)原自走式玉米收获机、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品目合并为玉米收获机品目,列入收获机械大类粮食作物收获机械小类,编号为5.1.5。
(十)原花生摘果机品目合并到花生收获机品目,列入收获机械大类油料作物收获机械小类,编号为5.3.1。
(十一)原果实捡拾机、番茄收获机、辣椒收获机、果类蔬菜收获机品目合并为果类收获机品目,列入收获机械大类果菜茶烟草药收获机械小类,编号为5.5.2。
(十二)原压块机品目合并到秸秆压块(粒、棒)机品目,列入种植业废弃物处理设备大类农作物废弃物处理设备小类,编号为8.2.2。
(十三)原青饲料收获机、秸秆收集机品目合并为青(黄)饲料收获机品目,列入饲料(草)收获加工运输设备大类饲料(草)收获机械小类,编号为9.1.5。
(十四)原揉丝机品目合并到饲料(草)粉碎机品目,列入饲料(草)收获加工运输设备大类饲料(草)加工机械小类,编号为9.2.3。
(十五)原喂料机、送料机品目合并为喂(送)料机品目,列入畜禽养殖机械大类饲养设备小类,编号为10.3.3。
(十六)原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装置品目合并为畜禽粪便发酵处理设备品目,列入畜禽养殖废弃物及病死畜禽处理设备大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备小类,编号为12.1.3。
(十七)原风筛清选机、重力清选机、窝眼清选机、复式清选机品目合并为粮食清选机品目,列入粮油糖初加工机械大类粮食初加工机械小类,编号为16.1.1。
(十八)原组合米机品目合并到碾米机品目,列入粮油糖初加工机械大类粮食初加工机械小类,编号为16.1.3。
(十九)原大米色选机、杂粮色选机品目合并为粮食色选机品目,列入粮油糖初加工机械大类粮食初加工机械小类,编号为16.1.4。
(二十)原水果清洗机、蔬菜清洗机品目合并为果蔬清洗机品目,列入果菜茶初加工机械大类果蔬初加工机械小类,编号为18.1.2
(二十一)原热水加温系统、热风炉品目合并为加温设备品目,列入设施环境控制设备大类设施环境控制设备小类,编号为23.1.2。
四、补贴机具范围取消的品目
(一)小粒种子播种机品目取消,原小粒种子播种机根据产品情况分别归入条播机、穴播机、单粒(精密)播种机中。
(二)免耕播种机品目取消,原免耕播种机根据产品情况分别归入条播机、穴播机、单粒(精密)播种机中。
(三)水稻直播机品目取消,原水稻直播机根据产品情况分别归入条播机、穴播机、单粒(精密)播种机中。
(四)原整地施肥播种机品目取消,调整为秸秆还田整地播种机品目。
(五)原其他机械大类其他机械小类中,编号为15.2.16的有机肥加工设备品目因类别调整被取消。
(六)根据我区应用和补贴情况,取消了埋茬起浆机(原埋茬起浆机,编号为1.2.7)、抛秧机(原秧苗移栽机品目内的水稻抛秧机系列,编号为2.3.2)、生物质气化设备(原沼气发电机组,编号为15.2.14)、船用油污水分离装置(原船用油污水分离装置品目,编号为10.2.2)、手扶拖拉机(原手扶拖拉机品目,编号为14.1.2)、水井钻机(原水井钻机品目,编号为15.2.6)等6个品目。
五、农机购置补贴专项鉴定产品
(一)原专项鉴定产品辣椒除柄机由其他机械品目,列入果菜茶初加工机械大类果蔬初加工机械小类果蔬去柄机品目。
(二)原专项鉴定产品滴灌带回收机由废弃物处理设备品目,列入种植业废弃物处理设备大类农田废弃物收集设备小类滴灌带回收机品目。
(三)原专项鉴定产品精准控制水肥一体化装置由施肥机品目,列入种植施肥机械大类施肥机械小类施肥机品目。
六、补贴额一览表调整情况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く2021—2023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的通知》(农办机[2021]5号)精神,经专家评审、专题会议审定、公示征求意见等,新增了撒(抛)肥机、清粪机、畜禽粪污固液分离机、畜禽粪便发酵处理设备、畜禽粪便翻堆设备、沼液沼渣抽排设备、病死畜禽处理设备、轨道运输机等8个品目、49个分档,调整了喷雾机品目中风送式喷雾机和铺膜(带)播种机品目中1膜12行精量铺膜播种机6个档次的补贴额,随本次修订稿一并发布。各地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努力做到家喻户晓,积极推进便民服务措施,为购机者申请补贴提供便利。详见附件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2023年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2022修订)》。
七、相关要求
(一)《2021—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22修订)》(附件1)全面执行2021版标准。为方便各地和有关单位开展后续工作,根据上述情况梳理修订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品目对照表》(附件2),
请各地和有关单位认真把握范围、类别和品目修订情况,切实抓好落实。
(二)补贴范围内部分品目名称和内容发生了变化,按现行《农业机械分类》(NY/T 1640—2021)标准执行,具体情况可查阅《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做好<农业机械分类》标准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的函》(农机管[2021]27号)等相关规定。
附件:
关于修订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补贴额一览表的通知.pdf
1.2021—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22年修订)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品目对照表
3.2021—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2022修订)
4.2021—2023年农机专项鉴定购置补贴产品最高补贴额一览表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