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修订《宁波市2021-2023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通知
甬农发〔2022〕51号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象山县农业机械化管理站,有关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做好〈农业机械分类〉标准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的函》(农机管〔2021〕27号)和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关于修订2021-2023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通知》(农机化总站〔2022〕4号)要求,我局对《宁波市2021-2023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进行了梳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类别调整情况
《农业机械分类》(NY/T 1640—2021,以下简称“2021版标准”)与NY/T 1640—2015相比,按产业和领域进行了类别调整,结构调整较大,按照新旧版标准对全市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进行梳理后,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由14大类40小类138品目调整为21大类44小类119品目。
二、品目调整情况
(一)细分增加的品目。将原联合整地机、种子播前处理设备、施肥机、打(压)捆机、贮奶(冷藏)罐等4个品目按“2021版标准”进行细分,细分后的新品目分别列入相应的大小类。
(二)合并后更改名称的品目。将原铧式犁、圆盘犁、驱动耙、圆盘耙、追肥机、培土机、喷杆喷雾机、风送喷雾机、茶树修剪机、果树修剪机等33个品目按“2021版标准”进行合并,并列入相应的大小类。
(三)取消的品目。将小粒种子播种机、免耕播种机、水稻直播机、有机肥加工设备等4个品目取消,原品目中的相关产品按“2021版标准”进行划分及归类。
三、相关要求
《宁波市2021-2023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22年修订)》(附件1)全面执行“2021版标准”。为顺利开展后续工作,根据上述情况梳理修订了“宁波市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品目对照表”(附件2),请有关单位认真把握范围、类别和品目修订情况,切实抓好落实。即日起,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和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将同步进行调整,调整前已录入的补贴申请将按新类别继续予以办理。
附件:51--附件1宁波市2021—2023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22年修订).doc
51--附件2宁波市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品目对照表.xls
1.宁波市2021-2023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22年修订)
2.宁波市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品目对照表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