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部分品目补贴额一览表(2022年第一批修订)》的通知
川农函(2022)182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相关企业:
3月16日,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制定了《四川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一览表(2022年第一批)》。根据部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对病死畜禽处理设备、畜禽粪便发酵处理设备、畜禽粪便翻堆设备、畜禽粪污固液分离机、轨道运输机、果蔬干燥机、清粪机、撒(抛)肥机、沼液沼渣抽排设备、修剪机、铺膜机共11个品目分类分档和补贴额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3月23日
四川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部分品目补贴额一览表(2022年第一批修订).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