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农机中心(局):
为做好2022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发放程序
根据《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等规定,《作业证》应由省级农机、交通部门和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加盖公章方为有效,一车一证,严禁涂改、转借和倒卖。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应审核申领人员、机车的资质条件,严格按程序免费发放。不得跨行政区域发放,不得委托中介组织发放,不得向申领者收取任何费用。对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
二、认真登记备案
《作业证》是跨区作业机车免交车辆通行费的凭证和依据。县级农机中心(局)相关工作人员要及时通过“全国农机化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njztc.com)或农机直通车政务版客户端,对申领人员和机车的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及时上传到数据库,避免《作业证》信息不全影响使用ETC系统免费通行。如有作业证补办的情况,应注销原证后再下发新证。
三、做好疫情防护
近期我国多省发生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各地应坚持“防疫不松动,农时不耽搁”,落实好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实做细《作业证》发放工作,灵活采取预约申请、错峰办理、邮寄送达等方式,避免聚集交叉感染风险。同时引导机手做好个人防护,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健康检查。
四、广泛宣传引导
农业农村部要求各地,继续将机收减损作为粮食生产机械化主要工作常抓不懈,在全社会全行业牢固树立“减损就是增产”意识。省农机中心组织编印了小麦机械化收获减损技术要点宣传页,各地要将《作业证》和宣传页同时发放。各地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粮食机收减损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机收减损的良好氛围。
五、报送生产信息
各地应按照《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报送制度》,通过“全国农机化综合服务平台”及时、准确开展农机化生产进度统计、材料报送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质量,不断提高农机化生产管理工作水平。2022年具体报送时间请各地管理员在“全国农机化综合服务平台”查看。
机手和管理部门可通过扫描作业证背面二维码了解机收减损技术措施、跨区作业ETC预约免费通行方法和天气气象信息。公众和交通运输有关部门单位可通过作业证查询页面(http:www.njztc.com/crossFileList.jspx)核验《作业证》真伪和登记信息,也可以通过扫描《作业证》二维码快速查询登记信息、各省份监督服务电话。
附件:
2.高速公路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预约通行方法.docx
3.2022年《联合收割机 插秧机跨区作业证》防伪技术说明.docx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