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省农垦集团,省农机化中心:
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机化管理司关于做好2022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发放工作的函》(农机科〔2022〕30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22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发放管理和高速公路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预约通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把关,坚持发放原则
《作业证》是跨区作业机车免交车辆通行费的凭证和依据。各地要严格执行六项原则,切实做好《作业证》发放管理工作。一是“免费发放”原则。《作业证》印制工本费由农业农村部和省农机化中心分级支付,各地应向机手免费发放。二是“先登记,后发放”原则。申领《作业证》的联合收割机,应具有农机监理机构核发的有效号牌和行驶证,年度检验合格,并参加跨区作业队。三是“农机化管理部门唯一渠道发放”原则。市、县两级农机化管理部门(机构)应凭载明领取数量的介绍信到上一级农机化管理部门(机构)领取《作业证》,此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领取和发放《作业证》。四是“不得跨县级行政区域发放”原则。县级农机化管理部门只许对在本县(市、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登记注册的联合收割机发放《作业证》,不得跨越县级行政区域发放。五是“三章齐全有效”原则。《作业证》应由省级农机、交通部门和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加盖公章,三章齐全方为有效。六是“信息齐全”原则。《作业证》背面的机主姓名、联合收割机号牌(插秧机发动机号)等相关信息应填写齐全,信息填写不全者,可视为无效《作业证》。
各地要严格《作业证》发放记录和登记备案工作,做到一车一证,严禁涂改、转借和倒卖;严禁借发证之机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对于发放违规行为,省市农机化主管部门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
二、规范程序,认真登记备案
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含插秧机)运输车辆需采取预约通行方式享受通行费减免政策,《作业证》信息是在ETC系统预约和免费通行的重要依据和凭证。为了避免影响预约通行,县级农机部门工作人员要及时通过“全国农机化综合服务平台”(http://gmc.njztc.com)或农机直通车政务版APP,及时登记上传《作业证》信息,如有补办应注销原证后再下发新证。《作业证》登记备案操作方法和预约通行方法详见附件。
三、强化措施,做好疫情防控
近期我国疫情多发频发,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坚持“防疫不松劲,农时不耽搁”,落实好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实做细《作业证》发放工作,灵活采取预约申请、错峰办理、邮寄送达等方式,避免聚集交叉感染风险。同时引导机手做好个人防护,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健康检查。
四、创新方式,加强宣传动员
各地要将机收减损作为粮食生产机械化主要工作常抓不懈,在全社会全行业牢固树立“减损就是增产”意识。应随《作业证》同步向机手发放机收减损小册子、明白纸等宣传资料,并通过公众号、短视频、微信群等渠道,大力开展机收减损知识宣传、效果宣传、典型宣传,营造广大农机手、全社会关注支持机收减损的浓厚氛围,推动按标按规作业。
五、提高认识,按时报送信息
各地应按照《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报送制度》,通过“全国农机化综合服务平台”及时、准确开展农机化生产进度统计、材料报送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质量,不断提高农机化生产管理工作水平。
机手和管理部门可通过扫描作业证背面二维码,了解机收减损技术措施、跨区作业ETC预约免费通行方法和天气气象信息。公众和交通运输有关部门单位可通过作业证查询页面(http:www.njztc.com/crossFileList.jspx)核验《作业证》真伪和登记信息,也可以通过手机扫描《作业证》二维码快速查询登记信息、各省份监督服务电话。
附件:1.《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登记备案操作方法
2.高速公路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预约通行方法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