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关于2022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兑付情况(第一期)的通报
各市、县(区)农机化管理部门:
根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有关要求,我们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的数据进行了梳理,现对各设区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情况通报如下:
一、兑付情况
2022年度提前下达我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1010万元,省财政厅已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各设区市。截至2022年4月30日,全省共登记使用资金32391.23万元,结算资金11951.05万元,资金结算比例36.90%。鹰潭市、新余市等地兑付比例全省居前,各设区市资金结算情况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政策限时办理要求,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在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1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内完成形式审核并把符合要求的补贴资料提交给财政部门。各设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辖区内县(区)补贴资金兑付情况监管,督促落实限时办理要求。后期,我处将于每个季度通报补贴办理和资金兑付情况,通报情况作为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
赣农机函〔2022〕13号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2022年未落实农机购置补贴限时办理要求情况的通报(第1期)(3).doc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