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第二批通过形式审核信息的通告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9〕7号)及《关于开展黑龙江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厅组织专家开展了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自主投档机具信息第二批形式审核工作,形成了《黑龙江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第二批通过形式审核信息表》(附件1),现予公布。
此外,根据我省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和机收减损要求,经专家论证和集体决议,玉米收获机和玉米收获专用割台品目各档次配置和参数中增加“行距≥60cm”要求,第一批投档通过但不符合新增参数要求的机具(附件2)将不予归档,不再纳入我省补贴范围。2022年5月14日(以发票日期为准)及之前已经购置的相关产品,请尽快办理补贴,2022年5月15日及之后购置的将不再受理补贴申请。
特此通告。
附件:
1:黑龙江省2021-202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第二批通过形式审核信息表.xls
附件2:黑龙江省2021-202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通过第一批形式审核取消归档机具信息表.xlsx.xlsx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