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2年制修订部分)》及补贴范围调整的通告
根据《2021—2023年青岛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青农计财字〔2021〕24号)有关规定,参照山东省的补贴标准,经集体审议、公示后,确定对部分补贴机具补贴额和补贴范围进行修订调整,现予通告。
一、修订调整部分补贴机具补贴额,详见《青岛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2年制修订部分)》。
二、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播种机、镇压器纳入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将玉米脱粒机退出我市补贴范围。
调整后的补贴机具范围和补贴额自2022年6月1日起执行,即:6月1日前录入青岛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的按原政策执行;6月1日(含)后录入青岛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的补贴申请按此通告执行。
本次及之前发布的补贴额一览表中未包含的机具补贴额,将在后续另行发布。
附件:
青岛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2年制修订部分).xls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青岛市财政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