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补贴额一览表(2022年调整)及专项鉴定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的公告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和农业农村部农机化总站关于修订《2021—2023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通知(农机化总站〔2022〕4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经前期公示、征求市财政局意见、集体审议等程序,现对《天津市2021-2023年中央/市财政资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22年调整)》(附件1)、《天津市2021-2023年中央/市财政资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2年调整)》(附件2)、《天津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专项鉴定机具补贴额一览表》(附件3),予以发布。
为保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连续性,保护购机者利益,经研究决定,购机日期(发票开具日期)在2022年6月8日之前的补贴机具,补贴额按原一览表执行;购机日期(发票开具日期)在2022年6月8日(含)以后的补贴机具,补贴额按2022年调整后的一览表执行。
附件:1.天津市2021-2023年中央/市财政资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22年调整)
2.天津市2021-2023年中央/市财政资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2年调整)
3.天津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专项鉴定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附件:
1.天津市2021-2023年中央 市财政资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22年调整).xlsx
2.天津市2021-2023年中央 市财政资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2年调整).xlsx
3.天津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专项鉴定机具补贴额一览表.xlsx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