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农机文〔2022〕33号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号)要求,结合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经专家测算、集体审议,拟对轮式拖拉机、畜禽粪便发酵处理设备、增氧机等部分补贴机具的配置参数和补贴额进行调整。现将调整部分的补贴额一览表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22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稿内容有异议,请提供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河南省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反映。所反映的情况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程一 ,电话:0371-65918379
电子邮箱:hnnjbttd@126.com
附件:
河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2年调整部分).xls
河南省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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