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农业农村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921号建议的答复》中回复张桂平代表时称,其提出的关于促进节粮减损工程开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建议收悉,并就涉及农业农村部职能的部分答复如下:
一、关于“由农业部组织地方政府部门将绿色高效烘干设备纳入我国现行的农机补贴目录”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项重要的强农惠农政策。多年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持续改革创新,完善补贴机具资质要求,逐步将补贴机具资质与补贴目录、支持推广目录等脱钩,从2015年开始,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的机具,凡获得农机试验鉴定证书等的产品,均可按规定纳入补贴政策实施。
2021年3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启动实施新一轮政策,继续将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列入补贴范围。其中,谷物烘干机已连续多年列入全国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21年中央财政投入3.1亿元补贴购置7880台谷物烘干机,受益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达3367个。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粮食节约行动方案》和补贴政策实施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好政策引导作用,将更多符合条件的绿色高效烘干机具纳入补贴范围,加快提升粮食烘干能力,为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装备支撑。
二、关于“协调组织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农业部门开展粮食减损绿色烘干试点”
2017—2018年,我部依托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在内蒙古、安徽、山西、四川、重庆等5省(区、市)推广稻谷、玉米产后收烘储设施超过60套,投入中央财政资金1300万元以上。2018年以来,我部会同财政部累计安排中央财政资金约100亿元,在全国范围统筹建设农业产业强镇超1300个,其中,投入中央财政资金5亿元,支持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聚焦粮油主导产业建设农业产业强镇超60个,进一步提升了烘干能力,助力粮食减损,有力推动了当地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鼓励辽宁、吉林、黑龙江3省紧紧围绕粮油等主导产业,积极申报农业产业强镇,重点推进粮食减损绿色烘干工作,加大粮食绿色高效烘干设备投入,助力实现粮食减损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