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州、市农业农村局,厅属农机事业单位,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经调查,在云南省2022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过程中,河北星耕农机制造有限公司、浙江亿森机械有限公司、常州汉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啃山牛收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南省金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乐山市井研县城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四川省万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宜良县玉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陕西盛鑫农牧机械加工有限公司、西安科腾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等10家生产企业投档的17个产品,存在产品信息不符合投档要求、非补贴产品投档等违规行为,违反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9〕7号)相关规定。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云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农机〔2021〕1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河北星耕农机制造有限公司等10家生产企业的违规投档行为进行处理,处理结果详见附件。
因生产企业违规投档,导致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被取消、暂停等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生产企业和授权经销商自行承担。
附件: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