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如下情形将被判定为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
1. 无证驾驶操作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的,酒后、服用违禁药品等操作农业机械的;
2. 拖拉机违法搭载人员的;
3. 无号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的;
4. 存在超载、超限、超速等行为的;
5. 拼装、改装农业机械等导致不符合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
6. 农业机械存在灯光不齐、安全防护装置与安全标志缺失,以及刹车与转向系统失灵等安全隐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