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维护建设和咨询电话核查情况的通报
苏农便〔2022〕175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绩效考核和政务公开的要求,我厅聘请3名专家对13家设区市和108家县(市、区)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以下简称:专栏)建设情况及各地咨询投诉电话畅通情况进行了抽查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信息公开专栏和电话核查结果
(一)信息公开专栏核查结果
从核查结果的整体看,各级都能重视专栏维护建设,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全流程信息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阳光下运行。但也存在漏项和缺项,分别为昆山市,南通市和崇川区、通州湾示范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区、启东市,盐城市城南新区。信息严重缺失的有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农业开发区。(详见附件1、附件2)
(二)咨询投诉电话核查结果
从核查的结果看,电话畅通接听有效率普遍较高。全省除了宝应县、泰州市农业开发区电话无人接听或无效号码外,其他各级的政策咨询、投诉、举报电话保持畅通、接听有效率为98.8%。(详见附件3)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是现代政务管理的基本要求,农业农村部农机化管理司有明确规定并组织第三方抽查。各设区市要主动发挥监督管理作用,专题研究,指导县(市、区)加快新版整合力度,确保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无盲区,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切实推动信息公开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此作为阳光行政、为民服务的具体行动,明确责任和人员,切实做到位、常态化。
(二)加强问题整改。各地要对照核查结果,以问题为导向,自我排查,立即整改。一个不漏落实对专栏维护和咨询投诉电话保畅通保有效的要求,确保整改到位。对个别地方设定的“新区”,如确定不需开展购机补贴办理政务工作,要及时书面申请撤销户名,安排好后续购机补贴办理工作。对“错敏”信息注重源头管控,对“资金兑付前公示”信息中的身份证号码进行隐藏字段处理后公布,有效保证个人隐私权。
(三)加强核对更新。各地应及时更新完善本级“专栏”中公布的咨询投诉电话号码。并核对农业农村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的“各地咨询投诉举报电话”(http://www.amic.agri.cn/subsidy/hotline?area_id=810),自查平台上公布的电话号码是否准确有效,如发现问题及时与省级管理员联系并修改登记。
附件:
1.全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核查结果
2.全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维护建设核查表
3.全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政策咨询投诉电话核查表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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