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关于2021年黑龙江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后监督结果的通报
黑农机鉴发【2022】30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农业机械鉴定证书监督管理,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细则》(农机鉴〔2019〕54号)《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实施细则》(黑农机鉴发〔2019〕20号)等文件规定,我站按《2021年黑龙江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后监督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2021年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证后监督对涉及12家企业的20张农业机械鉴定证书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全部符合要求的为15张证书,占75%。
(一)监督对象
按照“双随机”要求,从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的监督检查模块一次性随机抽取20张2019年获得省推广鉴定的证书。
(二)监督人员
监督人员根据实施细则要求自行随机抽取。抽取程序如下:
1、在站具有高工及以上资格的农机鉴定人员中,随机抽取5人作为监督组组长;
2、在除去所抽取组长外的农机鉴定人员中随机抽取4名组员。
为确保监督检查的科学性,监督组至少有1名熟悉所监督产品的技术专家。
(三)监督内容
一是检查企业名称、地址一致性。检查营业执照与推广鉴定证书上企业名称及注册地址信息是否一致。二是检查产品一致性。检查样机铭牌上的产品型号和产品名称与推广鉴定证书和鉴定报告中内容是否一致,整机结构型式、主要技术参数及关键部件配置与鉴定、检验报告是否一致。三是检查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涂改、转让、超范围使用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等情况,是否存在伪造、冒用或使用过期的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等情况,制作的标志格式及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
(四)监督方法
采取现场调阅审查相关记录和样机检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证后监督结果
2021年共监督检查20张证书,涉及12家企业的22个产品(包括2个涵盖产品)。其中:证后监督结论为“合格”的证书为15张证书,涉及9家企业的17个产品,占77.3%;证后监督结论“不合格”的证书4张,涉及2家企业4个产品,占18.2%;企业登记已被注销的,涉及1家企业1张证书的1个产品,占4.5%。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多数企业能够自觉遵守有关推广鉴定证书标志管理、企业和产品信息变更等有关规定,但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
(一)因市场变化、优化升级等原因,企业不再生产获证产品,没能及时申请注销,涉及2家企业4张证书4个产品。
(二)企业已解散,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已注销,但未对推广鉴定证书进行注销处理,涉及1家企业1张证书1个产品。
四、证后监督结果处理
按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和《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实施细则》要求,证后监督结论“合格”,其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维持有效(见附件1);证后监督结论“不合格”,其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予以撤销(见附件2);生产者营业执照被注销,其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予以注销(见附件3)。
附件:1.维持有效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目录
2.撤销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目录
3.注销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目录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22年7月20日
附件:2021年黑龙江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后监督结果.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