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北益瑞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4家生产企业补贴办理违规行为处理的通报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农机部门在机具核验过程中发现河北益瑞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2PJ-300型激光平地机、陕西科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2PJ-3.0(KF)型激光平地机、宁夏奔野农机作业服务有限公司生产的1PJ-3.0型激光平地机、河北超平农机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2PJ-300型激光平地机的轮胎数量与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系统相对应的机型轮胎数量不一致。按照违规处理的有关规定,对4家生产企业的相关产品先行采取封闭防范处理措施,已购置未提交补贴申请的不在受理申请,已申请并录入补贴系统尚未兑付的不再兑付。同时,组织专家组对4家生产企业的相关产品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核查,4家生产企业销售的激光平地机轮胎数量为4个,农机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中推广鉴定报告轮胎数量为2个,存在销售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与法定鉴定的参数和配置不符的问题。随即对4家生产企业开展约谈告知,企业对存在违规行为无异议。
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关于近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细则》等相关规定,4家生产企业涉嫌主观故意,违背承诺,对补贴政策实施带来较大影响,属较重违规行为。经研究决定:
(一)取消河北益瑞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2PJ-300型激光平地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内的补贴资格;
(二)取消陕西科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2PJ-3.0(KF)型激光平地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内的补贴资格;
(三)取消宁夏奔野农机作业服务有限公司生产的1PJ-3.0型激光平地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内的补贴资格;
(四)取消河北超平农机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2PJ-300型激光平地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内的补贴资格。
各市、县(区)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对被取消补贴资格的产品,一律不得办理补贴。各相关农机企业要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约束,杜绝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因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生产企业及其授权经销商自行承担。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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