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奥尔哈得农业机械制造河北有限公司等2家生产企业产品违规投档行为处理的通报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我区组织专家对2022年度企业自主投档产品开展第一批投档审核工作,发现奥尔哈得农业机械制造河北有限公司生产的1GKNM-280型双轴旋耕机和1GKNM-300型双轴旋耕机投档时投入单轴旋耕机档次中,存在高档低投行为;重庆钧悦兄弟机械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MZ-110型自走式铺膜机不带旋耕、起垄、施肥、膜上覆土等复式作业功能投入带旋耕、起垄、施肥、膜上覆土等复式作业功能档次中,存在低档高投行为。
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机办〔2019〕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对2家农机生产企业进行了约谈,根据约谈反馈情况。经研究决定:
(一)暂停奥尔哈得农业机械制造河北有限公司生产的1GKNM-280型双轴旋耕机和1GKNM-300型双轴旋耕机3个月补贴资格;
(二)取消重庆钧悦兄弟机械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MZ-110型自走式铺膜机产品补贴资格。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对涉事生产企业所有补贴产品进行重点监控,如若发现违规行为,要依规从严从重处理。涉及生产企业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各项工作,认真完成整改。因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被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生产企业和授权经销商自行承担。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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