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2022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含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具)形式审核情况的公示
按照《2021-2023年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和《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的通知》(鲁农函字〔2021〕179号)文件要求,我省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投档产品(含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具)形式审核。现将形式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报送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对审核通过但需限期开展实地演示评价的产品,请农机生产企业在公示期内向我省书面承诺于2022年10月底前提供实地演示评价报告(见附件),作出书面承诺且公示无异议后导入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公示期内未提出书面承诺的,视为主动放弃补贴资格。公示期内作出书面承诺但年底前未履行承诺事项或实地演示评价未通过的,将取消有关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并由农机生产企业负责退回相应补贴资金。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农业农村厅303房间。
邮箱:sdnjglc@shandong.cn
电话:0531-51788963 51788961。
附件: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