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补贴资格后的产品在我省仍办理补贴异常情况处理意见的通知
冀农机函〔2022〕14号
各市、县农业农村局,相关农机生产企业:
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转发山西万鸿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取消补贴资格的产品仍可投档并开展补贴办理工作的异常情况汇报(农机政转字〔2022〕第27号)》文件要求,我们认真开展了核查,发现取消补贴资格的产品在我省仍可办理补贴的产品有富锦市立兴植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3WPX-600型悬挂式喷杆喷雾机、常州东风农机集团有限公司DF604-15型轮式拖拉机、河北农哈哈机械集团有限公司2BYFSF-3型玉米免耕施肥精播机、山东凯斯法尔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原:山东凯斯迪尔农业装备有限公司)NINGBODEER404型轮式拖拉机、山东兖泰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兖泰504B轮式拖拉机、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LY1400轮式拖拉机。
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和《河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因产品购置补贴资格被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生产企业和授权经销商自行承担。
2022年8月19日,我省已将约谈记录和相关表格电子版发相关农机生产企业。请富锦市立兴植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常州东风农机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农哈哈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凯斯法尔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原:山东凯斯迪尔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山东兖泰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兖泰、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和相关经销企业积极配合进行整改,对已兑付补贴资金的原渠道退回县级财政部门,未兑付补贴资金的由农机生产企业和相关经销企业协商购机户退出补贴申请,并向购机户补偿经济损失,此项工作请于11月20日前完成,相关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做好监督,确保购机者利益不受损失。约谈记录请签字后于10月15日前寄回我局。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执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规定,对涉事农机生产企业所有补贴产品进行重点监控,如若发现违规行为,要依规从严从重处理。涉及的农机生产企业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各项工作,认真完成整改,若不整改将按规定加重处理。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96号,联系人:王旭华,联系电话:0311-86256597。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