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专项鉴定产品投档形式审核结果的公示
冀农机函〔2022〕18号
各市、县农业农村局,各农机产销企业:
按照河北省《关于开展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工作的通知》(冀农机管发〔2021〕31号)要求,我单位组织有关专家,依据评阅规则,对在我省投档的4个专项鉴定产品的资料和信息进行了形式审核,审核通过4个,不通过0个。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内,有关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公示中涉及企业产品的信息进行复核,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承担责任,因投档不合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生产企业自行承担。各农机生产企业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提供证据材料真实可靠,并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86068673,86256597,电子邮箱:hebnjj@126.com。联系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96号。
附件:河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专项鉴定产品投档评审结果公示表(通过产品)
附件:河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专项鉴定产品投档评审结果公示表(通过产品).xls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