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安徽省连栋温室购置补贴产品分档及补贴额一览表的公示
〔2022〕29号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机〔2021〕96号)等文件要求,研究形成了《安徽省连栋温室购置补贴产品分档及补贴额一览表》(详见附件),自即日起公示7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向我厅农机装备处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说明情况,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电话:0551-62666815;邮箱:0551-2655780@163.com;联系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193号。
附件:安徽省连栋温室购置补贴产品分档及补贴额一览表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9月29日
附件
安徽省连栋温室购置补贴产品分档及补贴额一览表
序号 | 大类 | 小类 | 品目 | 档次名称 | 基本配置和参数 | 中央财政 补贴额(元) | 类型 |
1 | 设施种植机械 | 设施栽培设备 | 温室骨架 | 连栋塑料膜温室 | 跨度≥8.0m,檐高≥3.0m,开间≤4.0m | 25元/平方米 | 非通 用类 |
2 | 设施种植机械 | 设施栽培设备 | 温室骨架 | 连栋玻璃温室 | 跨度≥8.0m,开间4-5m,檐高≥4.0m | 150元/平方米 | 非通 用类 |
注:连栋温室建造具体要求见《安徽省连栋温室骨架建设技术规范(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