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情况检查(2022年第二次)的通报
各区(县、市)农机机构:
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规定和《宁波市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试行)》(甬农机〔2018〕3号)及《宁波市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甬农发〔2021〕130号)要求,我中心对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维护情况(附件1)和补贴咨询投诉电话接听情况(附件2)进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详见附件。
附件:
1.关于宁波市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情况检查(2022年第二次).xls
2.关于宁波市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情况检查(2022年第二次).xls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