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2022年第四批违规投档产品处理情况的通知
陕农机综函〔2022〕97号
各市、县(区)农机中心(站),各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近期,我中心对2022年第四批农机购置补贴违规投档产品进行了调查,并对涉事企业进行了书面约谈。经过调查核实、征求专家意见、集体研究等环节,根据原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9〕7号)等相关规定,对13家企业16个产品违规投档行为进行了处理,具体处理情况详见附件。
各相关农机企业要引以为戒,自觉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行为,遵守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杜绝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因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生产企业及其授权经销商自行承担。
附件:
陕西省2022年第四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投档涉嫌违规处理意见表.doc
陕西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