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能力建设、增强农机鉴定有效供给,2022年总站共开展3批次国家支持的推广鉴定(以下简称国推鉴定)能力确认工作,对210项国推鉴定能力予以确认,其中到期延续162项、扩项48项。
在2022年国推能力确认工作中,主要有以下做法和特点:
一是明确工作要求。于年初专门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能力确认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本年度能力确认时间、方式和申请材料要求,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提升工作规范性。对各承担机构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按要求进行严格审核;根据新发布实施的《农业机械分类》(NY/T 1640-2021)标准,对能力确认的名称进行梳理和转换,确保规范。
三是把好确认原则。突出粮食生产等重要农机具鉴定供给保障,同时把大型大马力高端智能农机装备、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的短板弱项以及急需部署农业生产一线的重点机具作为重点列入;统筹考虑全国鉴定能力布局,发挥各省区域优势,推动总站与各省鉴定更协调发展。
下一步,总站将继续围绕农业机械化发展需求,明确重点,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国推鉴定能力建设,推进鉴定工作规范有续开展,不断提升农机试验鉴定供给水平和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