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机报废回收企业拟认定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落实全国农机报废补贴政策解读培训班会议精神的通知》(冀农机管发〔2022〕28号)和《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操作程序流程图和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企业遴选程序流程图的通知》(冀农发〔2021〕195号)相关规定,现将各市按程序遴选上报的农机报废回收企业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6日至11月2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承诺对异议提出者信息予以保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311—86256597
附件:河北省农机报废回收企业拟认定名单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22年11月16日
附件
河北省农机报废回收企业拟认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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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浩有报废农机回收有限公司(抚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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