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缓办理部分机具农机购置补贴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农机产销企业,购机者:
为满足我省秸秆综合利用发展方向,体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重点突出,优机优补,经研究决定暂缓办理弹齿式秸秆收集机有关档次机具农机购置补贴。此通知发布之日前(含当天)购置的此类机具,已投档通过且经查符合办理要求的,可按原补贴政策办理。之后购置的此类机具,将按照调整后的补贴政策实施。具体政策后续发布。
各县(市、区)受理补贴申请时,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发现问题或政策实施风险及时调查处理,并按要求逐级上报。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