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北京市设施农业发展以奖代补项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函。
实施办法出台意在利用奖补项目优先盘活利用一批闲置设施,重点提升改造一批老旧设施,支持标准化、宜机化、智能化设施新建、综合生产水平提升和全产业链发展。
在资金安排与使用方面,对于建设内容仅为生产相关设施建设的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市级奖补资金补助比例分别不超过60%和50%;对于建设内容包含园区基础设施和环境提升的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市级奖补资金补助比例均不超过30%。奖补项目建设内容中已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享受奖补资金补助。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北京市市级财政将分三批向通过备案的区拨付奖补资金:项目通过市级备案后,拨付补助资金总额的70%;项目建设完工且区级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总额的20%;项目按要求投入生产一年,拨付剩余10%资金。
以奖代补更加利于社会多种资源、团队的引入,也更能发挥激励作用。北京在多种发展形式探索方面无疑是有益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