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开展实地演示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农机企业:
根据《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2023年北京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农发〔2021〕102号)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投档有关工作要求,为下一步在北京创新性开展智慧农场建设,准确掌握部分智能装备基本构造、使用性能等情况,我市投档审核中对部分产品要求开展实地演示评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品目
涉及的产品品目包括辅助驾驶(系统)设备、农用北斗作业监测终端,涉及以上两类设备的相关企业,已在北京投档或拟在北京投档的,请按要求提交现场演示评价材料。
二、提交材料
受疫情影响,企业可以自主选择适合地点进行演示活动,演示机具的安全性、真实性由企业负责。请企业根据现场演示情况,自主填写《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演示情况表》(见附件),并提交现场演示产生的excel数据,辅助驾驶(系统)设备包括终端唯一编号、时间、经纬度、横向/位置偏差等字段,农用北斗作业监测终端包括终端唯一编号、时间、经纬度、深度等字段。
三、注意事项
请于2022年12月30日前将演示情况表和数据报送到邮箱:bjsnjb@126.com。
咨询电话:010-82078414。
附件: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演示情况表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