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手扶履带式掘耕机》等3个专项鉴定大纲的公示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等有关规定,由我厅组织编制的《手扶履带式掘耕机》等3个专项鉴定大纲已经专家审定会审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2月27日至2023年1月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产品的信息或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有关材料等方式反映。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农机鉴定推广站应博凡,电话:0571-86757817,电子邮箱:zhejiangjjdz@126.com,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彭埠御云路111号,邮编:310020。
附件:1.手扶履带式掘耕机
2.蜜蜂子脾移虫机
3.手持式电动除草锄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