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北京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等系统生产企业信息的通知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和《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2023年北京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2021-2023年北京市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资金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的通知》(京政农发〔2021〕10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督促有关农机生产企业按照承诺书相关内容,规范参与本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工作,切实做到承诺践诺,近期我市对各企业在“北京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2021-2023年)”等系统录入规范性进行了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信息不完善等情况。
一、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存在主要从业人员等相关信息不完善、不规范的情况,经过检查,主要包括以下类型:1.主要从业人员相关信息未填写;2.主要从业人员职务填写不明确(如:仅填写“补贴”2个字);3.主要从业人员与法人未分别设置,为同一人员等情况。具体需要完善的企业详见附件。请有关企业对照检查情况及时在北京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中进行完善,于2023年1月15日前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部分企业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农机生产企业承诺书未及时更新,请按照《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2023年北京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和核验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京政农发〔2021〕102号)要求,及时从系统中下载中央资金补贴版本承诺书进行更新,切实做到承诺践诺。
三、请各生产企业认真对照本市申请办理服务系统、投档平台承诺书内容,切实做好办理服务系统内补贴产品供货管理、销售单价确认等工作。
联系电话:010-82078414。
附件:北京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企业信息检查情况
北京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企业信息检查情况.xlsx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