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西省农机推广鉴定产品证书有效期内监督检查结果通报
晋农机鉴定字〔2023〕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部长令2018年第3号)、《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规定,我站组织开展了2022年农机推广鉴定产品证书有效期内监督检查工作,现将监督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1、本次监督检查依据《2022年山西省农机推广鉴定产品证书有效期内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相关产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对15个企业59张证书71个获证产品的生产者名称、地址一致性,产品一致性和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3个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
2、监督检查结果:65个产品合格,6个产品不合格,具体监督检查结果见附表。
3、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样机,涉及4个企业5个产品;不能提供推广鉴定证章标志,涉及1个企业1个产品。主要原因是企业对国家出台的农机鉴定法规政策重视不够。
4、监督检查结果处理:监督检查结论为“合格”的,继续维持其证书有效性;监督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撤销其证书。
附件:2022年山西省农机推广鉴定获证产品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
山西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