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征集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及补贴额一览表建议的通知
晋农机装函〔2023〕3号
各市农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有关单位及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全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机发〔2021〕5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补贴额一览表,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拟征求相关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围绕粮食生产薄弱环节、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急需机具和高端、复式、智能等农机产品,结合本地农业生产实际,提出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补贴额一览表分档建议。
(一)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在《2021—2023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22修订)》(详见附件1)之内,《山西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22年修订)》(详见附件1)之外,研究提出拟列入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品目。
(二)农机购置补贴一览表分档
根据《2021—2023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22修订)》(详见附件2),对未列入我省现有一览表的品目,提出拟列品目及相应分档参数,所提品目为通用类的,按照《2021-2023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2022修订)(详见附件2)执行分档,需要增加非通用类品目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相邻省份分档案例,提出分档建议。
二、有关要求
(一)研究提出建议。
各市要广泛征求基层意见,从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等方面,科学提出新增补贴机具品目和一览表分档的意见建议。生产企业要按照实事求是、技术人员把关的原则,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一览表分档建议,并据实提供销售数据。
(二)材料报送要求。
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新增品目相关建议参照附件1填写报送,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相关建议参照附件2填写报送。以市级农机部门或企业为单位报送材料,如无建议也需报送情况说明。
(三)及时报送材料。
3月5日前将电子版和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联系邮箱:sxnjbt@163.com,联系电话:0351-4032979。
附件:1.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征集建议报送资料
2.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分档建议报送资料
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