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部级推广鉴定证书到期换证申报的通知
各获证企业:
2019年发放的部级推广鉴定证书将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请各获证企业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申报(需被受理),如截止日期前未申报完成则不再受理。具体申报要求见《关于推广鉴定证书到期换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农机鉴〔2019〕68号)。申报时注意以下事项:
1、证书编号为部2019××××的需要申报换证,证书编号为T201900××××××的无需申报换证。
2、按照《关于做好柴油机排放标准升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获证产品信息变更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原国三农机获证产品应在证书有效期6个月前,开展国四产品鉴定信息变更、确认工作。2019年获证产品应于换证申报前完成国四自主变更并经鉴定机构确认。如换证申报已受理且未变更为国四的,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国四自主变更,并且按照实施中变更程序变更产品型号后开展换证检查工作。
3、申报换证时应上传企业自我声明,具体格式可在(http://202.127.42.49:8080/nongji/article/content/201905/3575/1.html)下载。
4、申报换证时,证书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发生变化之日起3个月内申报变更,如超出时限未申报证书信息变更的,换证申报不予受理,并按规定进行撤证处理。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鉴定业务处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