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对补贴系统中部分农机产品进行封闭的工作提示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柴油农业机械执行国四排放标准的通告》精神,经研究,我省拟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中部分或“国三”类农机产品(涉及产品:插秧机、大豆收获机、谷物联合收割机、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抛秧机、田园管理机、微型耕耘机、油菜籽收获机、玉米收获机、自走式履带旋耕机、自走式水稻直播机、自走式打捆机、自走式青(黄)饲料收获机、喷杆式喷雾机、自走式移栽机等)进行封闭处理。如需解除封闭,请相关企业提供国四证明文件及承诺书,我处将根据材料进行处理。
国四农机产品相关投档工作参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国四农机产品自主参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投档工作的通知》执行。
联系电话:0551-62666815;邮箱:ahbttd@163.com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装备处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