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2023年全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新产品和成套设备品目意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补贴机具有进有出、优机优补,提高政策实施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实效性,现就我省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新产品和成套设备品目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内容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提出纳入试点的新型农机产品和成套设施装备建议。
二、有关要求
(一)研究提出建议。各地和有关单位要在认真学习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集体决策等程序,研究提出建议。拟增加的品目名称应与《农业机械分类》(NY/T1640-2021)品目名称相对应。
(二)及时报送材料。请各地级市和有关单位汇总相关建议材料(见附件),于3月25日前将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按属地管理原则,农机企业通过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报送有关建议。
附件:农机新产品购置与应用补贴试点建议材料格式要求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