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3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的通告
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和《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计发〔2021〕13号)工作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形式审核、公示征求意见,确定了湖北省2023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归档产品(见附件1)。
需报送演示评价的暂缓归档产品(见附件2),由相关农机生产企业于2023年12月30日前报送实地演示评价报告并审核通过后,导入湖北省补贴办理服务系统。逾期未报送演示评价报告的,视同放弃相关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由此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农机产销企业自行承担。涉及柴油机排放标准升级产品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湖北省2023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表
2.湖北省2023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暂缓归档信息表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