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对无锡洛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违规经营行为进行处理的通知
渝农发〔2023〕46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直属有关单位,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经调查核实,无锡洛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63389570374)在参与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存在“使用伪造、变造的补贴产品铭牌,误导购机者购置非补贴产品”的违规经营行为,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已于2022年11月1日发布《关于对部分增氧机产销企业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的通报》(渝农发〔2022〕142号),对其作出了相应处理措施,但该公司收到处理通报后拒不执行相关处理决定,现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查处工作的通知》(渝农规〔2022〕1号)有关规定,经商市财政局,决定对该公司加大处理力度。
一、对无锡洛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采取自发文之日起取消其所有产品补贴资格的处理措施。
二、为保护购机者的合法权益,在本通知发文之日前已经录入补贴申请的产品,经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核查未发现违规问题的,可按规定向购机者兑付补贴资金;已销售但未及时录入系统的产品(以购机发票开票日期为准),经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核查未发现违规问题的,应在2023年5月15日前完成补贴申请录入,按原标准兑付补贴。因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被取消所引发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该公司自行承担。
各区县、乡镇(街道)购机补贴岗位工作人员要把好申请受理录入、审核核验关,按本通知明确的申请受理录入时间节点,将符合要求的机具录入补贴系统。各农机生产企业及经销商要汲取教训,以此为鉴,严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相关规定,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