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第三方核查情况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宁波不发),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切实提升补贴政策实施规范性,我厅委托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装备研究所对杭州市临平区等26个县(市、区)2021年已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具进行抽查核验,核查补贴申请行为的真实性、合规性、补贴资金发放等情况,并对2021年获补贴的轨道运输机和2020年获补贴的中央农机新产品(成套设施装备)进行抽检,抽检产品范围覆盖全部生产企业。现将第三方核查报告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地要充分认识规范实施补贴政策的重要性,强化补贴实施监管,加大服务保障力度。对此次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开展调查并约谈相关生产企业,严查严处违规行为。相关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针对报告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于3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将落实情况报送至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本次核查以外的其他县(市、区)要因地制宜,积极开展相关核查,强化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补贴政策实施成效。
附件: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第三方核查报告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