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第二批)的公示
新农机办函〔2023〕11号
各相关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新农机〔2021〕94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审核工作规程(试行)》(新农机发〔2020〕9号)精神和要求,我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对2023年生产企业自主申报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开展了归档审核工作。
截止2023年3月31日,我中心对2023年第二批1010个产品进行了形式审核,审核通过产品1010个(见附件1)。现将形式审核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向自治区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联系人:张虎联系电话:0991-4315454 4331047
邮箱:xjnjnjc@163.com邮编:830054
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71号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审核通过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公示表(第二批)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审核通过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公示表(第二批).xls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