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宁晋县保农农牧机械有限公司部分产品在我省补贴资格的函
豫农机农垦函〔2023〕8号
有关生产企业:
2022年12月26日,我中心印发《关于对河北昌鸿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豫农机农垦文〔2022〕21号),暂停宁晋县保农农牧机械有限公司的1BQ-3.0、1BQ-3.5、1BQ-4.0三款驱动耙产品补贴资格3个月。
暂停补贴资格期间,宁晋县保农农牧机械有限公司积极主动进行了自查和整改,并递交了整改报告。
经研究,宁晋县保农农牧机械有限公司整改情况符合相关要求。按照相关程序,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恢复该公司1BQ-3.0、1BQ-3.5、1BQ-4.0三款驱动耙产品在我省的补贴资格。
河南省农机农垦发展中心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