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省农机新产品购置与应用补贴试点相关工作的函
相关市农机中心(站),省农业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相关农机产销企业及合作社: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定于5月8日至9日在延安市安塞区组织召开我省温室大棚骨架成套设施装备农机新产品购置与应用补贴试点工作调研论证会,请予协助配合,具体方案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23年5月8日至9日,延安市安塞区
二、参会人员
省设施大棚行业专家,相关设施大棚产销企业、合作社及用户代表,省农业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相关技术人员,延安市宝塔区、安塞区和安康市汉滨区农机管理部门相关负责同志,省农机化发展中心相关负责同志,邀请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相关专家参会指导。
三、主要内容
1.调研了解温室大棚骨架棚型、结构尺寸、安装方式、材料规格、造价等实际建设及需求应用情况;
2.研讨论证实施我省温室大棚骨架成套设施装备农机新产品购置与应用补贴试点工作相关要求,明确相关技术规范参数要求,形成我省2021-2023年温室大棚骨架农机新产品购置与应用补贴试点实施方案(送审稿)。
四、具体安排
5月8日,赴宝塔区、安塞区实地调研了解温室大棚骨架实际建设及需求应用情况;
5月9月,在安塞区组织召开研讨会,结合调研情况及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我省2021-2023年温室大棚骨架农机新产品购置与应用补贴试点实施方案,形成送审稿。
陕西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