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2022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违规投档企业处理情况的通知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各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在对我省2022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开展投档形式审核工作过程中,发现乐陵市原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9家农机生产企业的13个产品,存在企业自主投档违规行为。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9〕7号)要求,经研究,对涉嫌违规相关企业做出相应处理(见附件)。
各地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对被取消补贴资格的产品,一律不得办理补贴。各相关农机企业要引以为戒,自觉规范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自主投档行为,遵守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强化整改措施,杜绝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因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生产企业及其授权经销商自行承担。
附件: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2022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违规投档企业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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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9日
附件: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2022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违规投档企业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