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补贴额的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实际,经研究,拟对部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补贴额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补贴额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限为2023年5月30日至6月5日。
公示期间,如对补贴额公示内容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将异议申请(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所反映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
联系电话:0731-85521950;邮箱:hnnjhglc@163.com;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教育街66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二办611室;邮编:410000。
附件:部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补贴额调整情况(公示稿)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5月29日
附件
部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补贴额调整情况(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