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第二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通过形式审核投档产品信息的通告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2021〕146号)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专家形式审核、公示征求意见、厅党组研究审定,确定辽宁省2023年第一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通过形式审核的3936个投档产品为辽宁省2023年第二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现将产品信息予以通告。
补贴产品导入辽宁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后,相关农机生产企业要及时阅读、上传《2023年度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生产企业承诺书》,并按照承诺内容做好相关工作。需现场演示论证的打(压)捆机、青饲料收获机;高性能免耕播种机分别在2023年12月15日前、2024年5月30日前将演示论证材料上报我厅农机产业发展处。
附件:辽宁省2023年第二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信息表
附件:辽宁省2023年第二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信息表.xls
附件:辽宁省2023年第二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信息表.xls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