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关于2023年第二批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结果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鉴定,民勤县宏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的56种产品(见附件)通过农机试验鉴定,拟颁发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7日17:00止。
二、公示期间,请生产企业认真核对附件中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和所属品目等相关信息是否准确,若与营业执照和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等不一致,应于2023年7月27日前,由企业提供简要说明和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GSNJJDZY 126.com邮箱,纸质材料寄送到甘肃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鉴定业务科。
三、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产品的信息或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有关材料等方式向我站反映。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公示结束后,我站将对本批次产品相关信息进行梳理核实,形成本批次发证产品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李兴凯,
联系电话:0931-8320060,
电子邮箱:GSNJJDZY@126.com,
传真:0931-8320060,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中路820号,邮编:730046,
收件人:鉴定业务科。
附件:甘肃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拟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3年第二批).xlsx
甘肃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