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爱斯特农业机械(吉林)有限公司相关产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格的通知
冀农机函〔2023〕20号
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农业农村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相关农机产销企业:
2022年12月28日,我省印发《关于2021-2023年第五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自主投档违规处理情况的通报》(冀农机函〔2022〕27号),暂停了爱斯特农业机械(吉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斯特公司”)生产的1LF-550液压翻转犁在我省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格,暂停期为6个月。
近日,爱斯特公司向我省递交了申请。经研究决定,恢复爱斯特公司1LF-550液压翻转犁补贴资格。
产销企业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强化诚信建设,在参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义务,切实维护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的严肃性。各市农机部门要做好监管工作,组织所辖县做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格恢复后的衔接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安全。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