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处理部分微型耕耘机生产企业违规经营行为的情况通报
渝农发〔2023〕128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直属有关单位,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经调查核实,重庆祥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1WG4.05-95FC-ZC型微型耕耘机和重庆家户农机有限公司的1WG4.0-100FQ-ZC型微型耕耘机在我市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的机具中,存在扶手架安全距离与检验检测报告写明的安全性检验结果(重庆市农业机械鉴定站出具)不相符的违规经营行为,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查处工作的通知》(渝农规〔2022〕1号)有关规定,现作如下处理决定:
一是对重庆祥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4MA5YW8A58W)生产的1WG4.05-95FC-ZC型微型耕耘机和重庆家户农机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6MA6053TX8F)生产的1WG4.0-100FQ-ZC型微型耕耘机,采取自发文之日起暂停补贴资格3个月的处理措施。
二是以上两家企业及时对2020年以来所有已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的微型耕耘机产品进行自查整改,并在2023年10月31日前提交自查整改报告。
三是以上两家企业要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认真完成整改,被暂停的产品在暂停期满后6个月内,提交书面恢复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行放弃恢复资格。
四是因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被暂停所引发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两家企业各自承担。
各农机生产企业及经销商要汲取教训,以此为鉴,严格遵守购机补贴政策相关规定,严防违规行为再发生。我们将以第三方抽查、质量调查等方式对微型耕耘机等补贴产品加大监管查处力度,一经发现类似违规经营行为,将从严从重查处。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