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3年河北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第二次调整部分)》的公示
冀农机函〔2023〕27号
各市、县农业农村局,各相关农机产销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印发的《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计财〔2021〕8号)和《2021-2023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等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专家测算评审等程序,我们对液态撒肥机和农业用北斗终端分档补贴额重新进行了测算调整;对70-100马力轻型履带式拖拉机分档参数进行调整,形成了《2021-2023年河北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第二次调整部分)》(公示稿),现予公示。
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若对公示稿内容有异议,请形成书面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向我局反馈。所反映的情况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96号河北省农机局414室,联系人:王旭华,联系电话(传真):0311-86256597,电子邮箱:hebnjj@126.com。
附件:2021-2023年河北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第二次调整部分)(公示稿)
附件:2021-2023年河北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公示稿(2023年第二次调整部分)(09.06).xls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23年9月13日